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关于组织电子商务师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行业标准)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及大数据时代要求,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电子商务师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国电子商务师的职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工信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国际经贸大数据研究院、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电子商务教育行业分院、国家发改委信息中心软件评测中心和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联合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师专业技术(国家行业标准)资格证书考核和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管单位:国家工信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
发证机关:工信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国际经贸大数据研究院
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电子商务教育行业分院
国家发改委信息中心软件评测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
一、评定范围:
全国工业、信息化、自动化、电子商务、财经、经管、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广播电视、信息工程、计算机艺术创作、信息安全、通信与信息系统、科学技术等专业领域从业管理人员。
二、评定条件:
1、电子商务师(初级)
国家教育部门主管专科以上院校在校学生。
2、电子商务师(中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本科证书,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4年及以上。
(2)取得硕士或同等学历证书,并具有2年本行业工作经验。
3、电子商务师(高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并已取得中级数据分析师证书2年以上。
(2)取得硕士或同等学历证书,具有4年本行业工作经验。
(3)取得博士或同等学历证书,具有2年本行业工作经验。
三、提交资料:
1、采取网上报名与省市级办事处集中组织报考相结合的方式。
2、提交资料采用电子版与纸质相结合的方法:
(1)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2)最高学历证书、照片(免冠、蓝底,打印尺寸35×49(mm) ,像素413×626(px) )、身份证件等。
(3)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附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四、教学培训、评定办法:
1、教学培训工作由省市级办事处统一组织,实行集中授课的方式,周期为3-5天,评定委员会统一配备教材、安排师资等教考工作。
2、评定委员会每月度将集中组织受理一次考核和评定工作。
3、每考核鉴定月度时间安排如下:
(1)5日前截止接受各省市办事处报名报单工作。
(2)10日发放考卷(同一时间密封配送)。
(3)12日由各省市级办事处统一通过笔试或面授与网络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集中考核;考试完毕试卷密封后发送评定委员会。
(4)15-18日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统一阅卷、考评,经考试合格者发放电子商务师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
4、考试安排:电子商务(员)师执行GEC全国统一标准考试,试卷实行综合一卷制,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2个小时,范围参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执行。
五、收费标准:
国家职业资格 |
级别 |
报名费 |
培训费用 |
考核鉴定费用 |
电子商务师 |
三级 |
100 |
2700 |
680元 |
电子商务师 |
二级 |
100 |
2700 |
850元 |
电子商务师 |
一级 |
100 |
2700 |
980元 |
备注:鉴定中心本着“教考分离”的原则,教学、培训、辅导工作由各省市级办事处、招生院校独立安排,并结合实际培训工作收取费用。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行业资格认证评定委员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行业资格认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国际经贸大数据研究院
二0一三年七月六日